上海国畅律师事务所2024-01-03
据青海省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海北中院”消息,1月5日,海北中院依法公开宣判1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6名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到十一年八个月不等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7月至8月期间,李某某等6人为泄私欲,单独或共同jyin不满十四周岁的幼n。 法院认为,李某某等6人为泄私欲,单独或共同jyin不满十四周岁的幼n,构成qj罪,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被害人实施jyin行为,属于二人以上轮j,犯罪动机卑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法院结合各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年龄、自首、赔偿、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表明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取零容忍态度,体现了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的决心。 但又想发问:“对小孩下手的renzha如此可恨,为什么不一律判处si刑?” 一边是被摧毁的花骨朵般的孩子的人生,一边是jinjin几年的服刑,有孩子的父母更是觉得此种qj幼n的应当判处si刑。虽然能理解大家对此种行为咬牙切齿,但是不得不说的是,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堪比一台精密仪器,立法、司法者对“一律si刑”的熟视无睹,其实并不是一种放纵,而是有高瞻远瞩的深意的。 如果不分轻重一律si刑,那么犯罪者可能会产生更加邪恶的想法:“反正怎么都是死,那事后就杀掉吧。” 反观之,在现行法律规定下,轻重有别的处罚措施至少给了已经违法犯罪的人一些正向的指引,避免更大的悲剧。例如,不要再另行加害已经被伤害的的妇女儿童,否则要被加重刑罚;犯罪行为被发现时不要负隅顽抗,因为罪不至死;误入歧途的犯罪者还是可以悬崖勒马的,法律毕竟不会赶尽杀绝,等等。这些潜在正向因素虽然无法杜绝此类犯罪,但是毫无疑问可以避免更多的恶。 真正想完全避免此类悲剧,并不是简单的一句“一律si刑”就万事大吉的,“杀人fanghuo者一律偿命”“qj儿童者一律阉割”“贩卖儿童者一律si刑”等等言语,作为宣泄情绪的言辞可以,但是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背后的法理环环相扣,层层递进,自有其设定的缘由和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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