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无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3-05-12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是指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3)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规定的税率-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计算公式加计扣除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管理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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