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正洁(天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4-01-02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 3、会计科目余额表(1级至末级的期初、期末和累计发生额); 4、存货及固定资产盘点表; 5、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调节表(人民币、外币); 6、长期投资(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章程、会计报表); 7、借款、**、投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8、纳税申报表及缴款书; 9、**及著作权等证书; 10、高新产品(服务)合同; 11、企业科技人员和研究开发人员的劳动合同; 12、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3、业务约定书及管理当局说明书(盖章)。 另外:三年研发费用表,收入表和自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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